1月13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全市城市公厕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3年期间,我市将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高标准新建、改建一批城市公厕,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公厕体系。到2023年底,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公厕数量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公厕不少于4座”的要求。据悉,我市将落实环卫设施设置标准及环卫专项规划要求,优化布局,着力补齐数量短板。在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城市道路建设时,将公厕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商业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交通客运、公园广场、1500户以上新建小区等公共设施,必须配建公厕,将配建公厕的数量和面积作为项目联审联验的基本内容。老城区、人员密集区、主次干路等区域,最大限度配建、补建厕所设施;因条件限制确无法建设固定厕所的,在适当位置足量设置活动式厕所。
新建公厕注重生态环保和经济实用,不过度装饰,宜与环卫工人歇脚点、加水点、垃圾分类收集点同步建设;严重老化、设施落后、功能缺失、影响城市形象的老旧厕所全面升级改造,彻底消灭旱厕。新改建公厕需达到二类以上标准。
来源:淄博日报 · 博览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