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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淄博5家单位被曝光!

齐点淄博 2022-01-19 16:13:14 阅读量: 来源:淄博市场监管

2022-01-19 16:13:14

近日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
高青县市场监管局

5家违反进口冷链食品

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

进行了处罚

具体情况

张店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大坤水产经营部


注册号:370303600149214

经营者:王超琛

经营场所:淄博市张店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冻鱼区12号

存在问题:未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

停业整顿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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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孟坡冷冻食品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70303MA3M9Y8T25

经营者:孟坡

经营场所:张店区张南路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冻鱼区11号

存在问题:未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

停业整顿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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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鲁中蔬菜批发市场渔华居水产经营部


注册号:370303600152031

经营者:齐新华

经营场所:淄博市张店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冻鱼区7号

存在问题:未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

停业整顿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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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万顺果蔬超市


存在问题:未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

停业整顿7天

高青建宗水产店


存在问题:未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

停业整顿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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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提醒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以及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主动扫码查询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做到放心消费。欢迎市民对不亮码销售、票证不全等违法违规食品经营用户,拨打12345市民热线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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