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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最新人事任免,涉及多部门一把手!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三次会议

齐点淄博 2022-01-20 16:45:34 阅读量:

2022-01-20 16:45:34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三次会议

刘曙光出席并讲话


1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曙光,副主任翟乃翠、卜德兰、巩曰锋,秘书长祁连山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宋振波,市法院院长梁久军,市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各监督评估组对2021年度10件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评估报告。审议了《2022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草案)》,并决定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表决。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各调研组关于对《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评价报告,分别对六件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测评,并宣布测评结果。审议并表决通过人事任免案,新任命人员依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刘曙光指出,2021年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扎实推进,10件27项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为进一步深化2022年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提供指导;要精心谋划组织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2021年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测评和2022年重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票决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过程制度机制,精益求精,确保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刘曙光强调,要善作善成,持续做好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评价工作。要及时将评价报告及问题清单转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持续跟踪监督,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市政府有关责任部门要逐项抓好整改,并于六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刘曙光对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希望他们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努力在新的岗位上,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推动淄博转型跨越发展、走好新的赶考之路贡献智慧和力量。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5号】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免去:
勾东升的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6号】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
王鹏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杜春胜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室主任;
陈福菱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室主任;
吴艳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工作室主任;
赵衍林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贾玉威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工作室副主任。
免去:
吴宗乐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周国桥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职务;
焦振军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军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室主任职务;
杜春胜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工作室主任职务;
陈福菱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工作室主任职务;
吴艳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贾玉威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永勤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王鹏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赵衍林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陈长升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魏秀芹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7号】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昌辞去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8号】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贾刚辞去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9号】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根据马晓磊市长的提请,决定任命:
李俊杰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宋爱香为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魏汝俊为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窦修刚为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翟国梁的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0号】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根据孙庆雷主任的提请,任命:
王铁军为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陈宗成为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红军为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袁鹏为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鹏为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高长生的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1号】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孙庆雷辞去淄博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2号】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王铁军为淄博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3号】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根据梁久军院长的提请,任命:
汪燕飞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维娟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卉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德忠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宜冰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尹兵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徐嘎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强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燕萍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健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4号】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根据魏玉民检察长的提请,任命:
丁  洁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硕要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  莹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薛如怀为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杜志坚为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晏霖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毕玉宝的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春明的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季涛的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德建的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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