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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延长到4月底!

齐点淄博 2022-04-06 16:35:18 阅读量:

2022-04-06 16:35:18

疫情期间医保缴费

可延长到4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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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公布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参保人办理医保业务,助企便民再发力。


针对淄博参保人最关心的医保缴费业务办理情况,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部分业务“延期办”“放宽办”,日常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申办材料“邮件办”,费用结算“系统办”,部分业务推行“预约办”“帮代办”。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不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可在疫情缓和后及时补办补缴,时限暂延长到4月底,补办补缴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医保待遇。


企业可通过线上系统自助办理业务。各参保单位可登录淄博市医疗保障局(http://ybj.zibo.gov.cn/)进入“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增减员、缴费申报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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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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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法人登录”,输入单位编号,密码进行登录。


1.在职增员点击“在职增员”,输入个人身份信息,无须上传材料,点击“下一步”;


2.在职减员点击“在职减员”,输入个人身份信息,点击“下一步”;


3.缴费申报点击“医保缴费申报”,勾选缴费年月,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填写单据(发送税务)”后结束本业务。根据单据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方式缴费(需注意流水号和缴费金额是否和医保系统生成的单据一致)。


淄博市医疗保障统一咨询电话:0533-3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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