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时需要注意什么?
4月1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山东省2022年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七场,介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省疾控中心健康与教育所所长王连森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人口健康报记者:
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时需要注意什么?
王连森:实施居家健康监测主要包括六类情况:
一是新冠确诊病例在出院后需要继续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
二是无症状感染者在解除隔离管理后需要继续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
三是密切接触者(即密接)在结束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后需要继续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
四是密切接触者的密接接触者(即次密)在结束7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后需要继续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
五是一般接触者(与感染者有过一定距离的接触或者共同暴露于公共场所,但又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需要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
六是重点风险人员(主要包括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人员、感染者的同时空伴随者、以及脱离岗位的冷链等重点行业从业者等。)需要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
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最好单间居住,定期通风,分餐饮食;最好使用独立的卫生间,如果达不到条件的话尽量与家人错峰使用,用后做好日常消毒;要保持房间整洁卫生,尽量使用独立的垃圾桶,垃圾单独存放;个人日常生活用品不要共用,要单独清洗、消毒和晾晒;尽量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如果必须接触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经常碰触的门把手、水龙头、水杯、手机等部位可以每天多次用酒精擦拭消毒。非必要不离开家门,如果必须外出时,带好口罩,不乘坐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去密闭公共场所。
居家期间,还要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自觉配合核酸检测,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或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就诊过程中要全程带好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医生如实讲述既往史。
来源:山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