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最新公告!这些情况请注意
4月19日
淄博市气象局网站发布
淄博市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年度作业公告
作业时间内
这些人员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条例》,结合淄博市的天气气候特点、《淄博市2022年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并报请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空军司令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批准,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拟在以下作业点(见附件)使用“65式双37高炮”、新型火箭架和地面碘化银发生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防雹、增雨)作业,请作业点15公里以内(简称“作业区”)的人员注意市及各区县气象局的发布的“过程作业公告”,在“过程作业公告”的作业时间内尽量减少户外活动,以避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给你带来的不利影响。
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在作业区及附近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等,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按联系电话报告气象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如因捡拾、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按照联系电话报告气象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淄博市气象局联系电话:2771221 13573300121
特此公告。
附件:
来源: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