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淄博市图书馆开放预约
根据张店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张店区餐饮等行业有序恢复相关服务的通告》要求,为满足广大读者阅读需求,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市图书馆结合工作实际,决定自5月3日9:00起有序恢复开放。为保障读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图书馆提醒到馆读者注意以下防疫措施:一、开放区域市图书馆总馆及下属分馆(城市书房)有序恢复正常开放。其中,云泰、新空间、公园城市书房恢复时间以书房通知为准。总馆24小时自助借还区暂不开放。图书流动服务车暂停运行。二、开放时间及场次白天场:8时30分至17时30分晚间场:18时至21时17时30分至18时闭馆清场,对馆舍进行消杀清洁工作。三、限量入馆采取预约、限量入馆方法,白天场同时在馆人数不超过500人,晚间场同时在馆人数不超过70人。入馆人数额满暂停入馆。各城市书房同时在馆人数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确定,并在入口处张贴告知读者。四、预约方法读者可进入“淄博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通过“在线服务”栏目的“预约进馆”功能预约,或者直接识别下面二维码,按以下流程进行预约。
1、进入预约界面
2、选择要预约的场馆选择要预约的场馆;输入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输入手机号并验证;根据自身情况,勾选健康承诺。点击“预约”进入下一步。3、预约进馆1)选择进馆的场次。2)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预约信息”,若成功,会显示“预约成功”。4、查看、取消预约您可从预约界面右下角的“我的”图标,查看预约历史,也可在同一界面取消预约。5、注意事项1)14岁以上读者可独立预约,14岁以下儿童须由家长陪同进馆,携带儿童读者在预约时请打开“携带儿童”栏并填写儿童信息,一次只能携带一名儿童。如有老年人或其他运用智能设备预约有困难的读者,可凭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等有效证件,经测温正常、实名登记后入馆,每天控制人数50人。2)预约通道每日提前一天上午10时开放,约满即止,请您提前填写预约信息。3)成功预约后,请在预约时间段内到图书馆,签到成功后方可进馆。4)预约后请按时到馆,现场签到,出馆时签出。若不能按时到馆,请及时取消入馆预约。如未能正确签到,将自动加入黑名单,48小时内取消预约资格。五、进馆须知1、为加强疫情溯源和监测,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市图书馆启用山东疫情防控“场所码”。“场馆码”使用指南:下载“爱山东”APP,在首页点击“扫一扫”,或在微信/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小程序等平台上的“扫一扫”功能扫描“场所码”。进馆时扫“进馆码”方可进馆、出馆时扫“出馆码”方可出馆。严禁场所码中被赋予“提醒弹窗”人员入馆。(对于在淄人员7天内未进行核酸检测,并且未显示核酸检测阴性记录人员,扫描场所码将进行弹窗提示,即“提醒弹窗”)
2、读者预约成功后一律规范佩戴口罩自北门进馆。排队入馆时,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主动出示行程码,扫描预约签到码、场馆码,接受体温检测及安全检查后方可入馆。建议尽量避开人流集中时段,错峰入馆。未预约读者、预约未成功读者谢绝入馆。3、入馆读者须配合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检测超过37.2度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读者,安保人员将带至临时隔离室,等候医护人员救治。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读者,将依法报告防疫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理。4、请读者遵守馆内制度,接受工作人员引导,保持不低于1米的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进入借阅室,请按照每张阅读桌1至2人间隔就坐,自动保持安全距离。在馆期间不得随意摘下口罩。请勿随意丢弃废弃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疫物品。不得在馆内用餐。5、读者所借图书在闭馆期间(包括在分馆、图书流动服务车、机关服务点所借图书)到期的,不受逾期影响,不扣积分。6、为避免出入口交叉造成人员聚集,读者一律自东门离馆。六、其它事项1、工作人员每天早晚两次对馆舍进行消杀,请您放心利用;读者借还图书可自主在杀菌机消毒或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灭菌处理。2.为满足疫情防控期间读者的文化需求,市图书馆将进一步丰富线上读者活动和数字资源供给。3.市图书馆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及时调整开放范围和开放时间,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各位读者及时关注。请读者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自觉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合理规划学习时间和地点,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尽量减少馆内滞留时间,共同营造卫生、安全、有序的阅读环境。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淄博市图书馆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