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延长!淄博下发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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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参保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同时对做好经办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主要内容
01
对2022年1-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其提出的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要按规定审核并发放待遇。涉及适用对象、待遇标准、领取期限等政策,仍按《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函〔2020〕6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202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其在2022年4月后提出的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请,可按2021年的规定审核并发放待遇。
02
加快工作落实
各区县对2022年4月后提出的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要在规定工作时限内完成审核;对2022年1-4月期间提出的申请,要尽快组织重新复核,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的待遇发放到位。
03
提升经办水平
各区县要进一步畅通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经办能力,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将《通知》精神快速传达到各级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参保失业人员在申请过程中有异议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微信或支付宝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或到各区县(市属参保的按企业所在地所在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