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详见附件1《2022年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技能等要求。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5月11日及以前取得。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2年5月11日。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淄博市各级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严禁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02
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09:00—5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提报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gxqzzrsbrsk@zb.shandong.cn)并电话联系确认(0533-3586123)。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应聘须知(附件3),根据要求填写《2022年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4,下载手写签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做成一个PDF文件,连同附件6(此Excel表格单独填写,不需做成同一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gxqzzrsbrsk@zb.shandong.cn),邮件命名为“岗位+姓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中的有关要求及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填写报名信息时,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配偶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bzhhgx.cn/)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
1.审核时间:2022年5月11日09:00—5月17日12:00。
2.审核方式: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初审情况通过报名发件邮箱进行回复,有关结果和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报名发件邮箱,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如报名人数较多,可视情况增加一轮初试环节,初试形式另行确定。考试时间及有关要求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
本次考试拟采取线上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形式根据疫情情况另行确定。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面试执行回避制度,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具体安排等要求另行通知,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zbzhhgx.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高新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03
有关说明
(一)本次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报考时,对填报内容有疑问的,请仔细阅读《应聘须知》。
04
组织实施与监督
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淄博市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
本次招聘,由高新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淄博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0533-3586123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
淄博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0533-3586591
公告网址:
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bzhhgx.cn)
扫码查看附件
内容来源: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