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禁此类行为!淄博一地最新发布

齐点淄博 2022-06-04 22:03:33 阅读量:

2022-06-04 22:03:33

6月2日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发布

致农民朋友关于“三夏”秸秆禁烧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三夏已经来临,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等有关法规,就三夏秸秆禁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禁焚烧秸秆。按照临淄区委、区政府《关于持续做好全区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禁烧农作物秸秆,其中“三夏”“三秋”关键农时为重点禁烧时段。现阶段正处于“三夏”生产关键时期,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


二、秸秆禁烧,人人有责。焚烧农作物秸秆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影响交通安全,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广大人民群众应充分认识禁烧农作物秸秆的重要意义,自觉做到不焚烧农作物秸杆,并积极抵制焚烧农作物秸杆的违法行为,力争“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三、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临淄区成立禁烧执法巡查组和日常督导巡查组,对全区“三夏”期间农作物秸秆禁烧实行24小时全面巡查督导,对发现秸秆焚烧的个人会立马查处,对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五、今年我省继续对秸秆禁烧实施卫星遥感监控,所以请全区农民朋友及各界人士杜绝侥幸心理,切实做好禁烧工作。


六、请全区农民朋友及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遵守禁烧规定,增强大局意识,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积极投入到禁烧秸秆的工作中去,让全区人民共同拥有一片美好的蓝天。


举报电话:7193110

 
临淄区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
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来源:临淄农业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