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淄博一地发布最新通告

齐点淄博 2022-06-08 09:26:53 阅读量:

2022-06-08 09:26:53

近日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桓台县公安局发布通告

夏收秋收期间禁烧农作物秸秆

图片
图片

关于夏收秋收期间

禁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桓台县夏收秋收工作实际,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经桓台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农作物秸秆禁烧

二、焚烧农作物秸秆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影响交通安全,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同时也影响桓台县的环境形象。广大人民群众应充分认识禁烧农作物秸秆的重要意义,自觉做到不焚烧农作物秸秆,并积极抵制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违法行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或者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规定,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农作物秸秆禁烧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杜绝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


特此通告。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桓台县公安局

图片
图片
图片



来源:桓台环境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