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淄博市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为全国贡献“淄博经验”
6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建设高品质民生”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邀请市政府办公室二级巡视员刘波就淄博市“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工作背景和部分基础性工作进行介绍。
一、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背景
“儿童友好城市”的概念是1996年联合国儿基会与人居署提出的,倡导在城市全面履行儿童权利公约,尊重儿童的生命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四大权利,倡导全社会共同建设安全、包容、充分响应儿童需求的城市和社区。目前,全球已有3000 多个城市和社区参与建设,1000 多个城市获认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工作,2021年3月,“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正式写入我国“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等23个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 1380号), 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到2035年,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的超过50%,100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正成为国家行动。
截至2021年底,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4.63%,居全省第二位,18 岁以下未成年人85.9万人,占总人口的18.3%。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人民群众在“幼有所育”“学有优教”“弱有所扶”等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为让儿童成长得更好,我市决定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并先后将该项工作纳入《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淄博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作为全市2022年“9+1” 重点工作项目予以推进。2022年1月,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提报了我市争创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的申报材料。3月30日,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了淄博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二、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基础及建设路径
(一)工作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先后实施了五个周期的儿童发展规划,儿童健康、安全、教育、福利、法律保护、环境等重点领域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儿童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儿童发展软硬件环境不断提升,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18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坚持每年出台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聚力解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实施一批儿童实事工程,涵盖婴幼儿照护、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新改扩建、儿童阅读空间打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孤困境儿童帮扶等方面。前期,市妇儿工委在全市探索开展“儿童友好·童享淄博”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在不同领域推动儿童友好工作先行先试,并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集儿童友好城市LOGO、海报、宣传标语、歌曲等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建设路径。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先试点、再扩面、全覆盖”原则,采取分领域分阶段试点、典型示范带动、纵横结合的方式,稳步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纵向,从社会最小单元家庭着手,建设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街区,最后扩展到儿童友好城市;横向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建设儿童友好医院、图书馆、公园、安全出行系统等,汇聚形成儿童友好城市的完整框架。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立足市情,聚焦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五个友好”要求,加强政策统筹支持,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淄博路径”,努力为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贡献“淄博经验”。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单琳涵 马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