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进阶升级!淄博最高奖励500万元
齐点淄博
2022-07-03 22: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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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传来消息,2022年度“鼓励企业进阶升级、正向激励、鼓励潜力企业高速成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奖励500万元。
淄博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中央、省属驻淄企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电信、电网等基础设施服务机构不纳入申报范围。对于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3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企业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淄博市政府公布的淄博市跨越发展计划企业。对主营业务收入、地方财政贡献两项指标年增幅均超过10%的跨越发展计划企业,按照地方财政贡献超过10%部分的50%予以等额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淄博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1年12月31日前纳入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或中央、省属驻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前仍在规上工业企业库内的企业。重点支持“旗舰”“雏鹰”培育库内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最终反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速:2019年1.02%,2020年-9.34%,2021年31.04%;税收地方留成平均增速:2019年-6.25%,2020年-12.51%,2021年22.61%。
对连续三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收入、税收地方留成)增幅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第三年度税收地方留成(市级)超过企业上年增长部分的50%予以等额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企业进阶升级、正向激励、鼓励潜力企业高速成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需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第三方机构公章),并承诺对提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企业不符合“绿色门槛”要求、有“一票否决”事项的、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不予申报。
来源:淄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