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2021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态势
7月12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王爱东向社会发布2021年度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在特种设备数量激增和人机矛盾突出等复杂形势下,2021年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万台设备死亡率0,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态势。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共使用登记特种设备11.9万台,居全省第五位。11.9万台设备中含锅炉1118台、压力容器64678台、电梯30814台、起重机械16276台、客运索道2条、大型游乐设施118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568台,另有工业压力管道4127千米,气瓶近41万只。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王舜尧在发布会上的答记者问环节,对气瓶安全方面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的监管举措做了介绍。
一、督促指导气瓶充装单位进一步升级气瓶追溯系统,规范气瓶使用登记,完善充装检查、车牌扫描和扫码限充功能,实现扫码限充100%、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加装电子铅封100%,充装站气瓶登记率100%、检验率100%。排查清理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气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充装、检验“黑气瓶”违法行为。
二、严厉查处气瓶违法行为,截止2022年6月15日,立案查处燃气违法充装单位7家,收缴罚款55万元,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企业1家;注销充装站点许可1处。
三、做好废弃液化石油气钢瓶回收民生项目,年底前,实现全部回收、应收尽收,气瓶回收补贴由市财政承担。建立液化石油气瓶追溯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充装报废气瓶、超期未检气瓶等违法行为。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齐文华 岳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