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错过!明天上午10点淄博第三批消费券开抢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拉动作用,
淄博将发放第三批
“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消费券。
一、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时间:2022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参加企业范围:同第二批“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消费券参与活动企业。
领取消费券范围:淄博市民和在淄市外人员。
二、活动方式
1.发放平台:消费券发放以云闪付APP为平台,用户可以在云闪付APP上领取消费券,优惠券分50元、100元2种。2.资金来源:第二批“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惠民消费券未核销资金。市级、区县(功能区)财政按照1:2比例配资,合计200万元。每个区县(功能区)配套资金额度按照辖区内参与活动的企业核销比例计算(在其他区县有分店的,核销资金由企业总部所在区县承担)。
3.消费券数量及使用规则:(1)每单消费200元以上可用50元消费券1张;(2)每单消费300元以上可用100元(或50元)消费券1张;(3)每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4)消费者使用消费券支付时,企业应当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含消费券面额)为其开具发票。同时企业在消费券兑付时,按照兑付金额向银联开具发票。
4.发放规则:共发1批次,10月1日上午10点发放。通过云闪付APP向广大市民发放消费券,银联对用户下载次数设置限制,惠及更多市民,以实实在在的让利吸引消费、刺激消费。淄博地区云闪付用户登录后,在首页“本地专区”-“定向消费券”-“`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惠民消费券”栏目下领取消费券。活动期间,每个云闪付用户共分别可领取50元、100元的消费券各1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核销日期截止到11月30日。用户须在淄博本地方可领取、核销消费券。
三、资金划拨
活动结束后,银联山东分公司根据参与企业核销金额提供对账数据给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商务局审核后,向淄博市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淄博市财政局将全部资金拨付市商务局后,淄博市商务局拨付银联商务山东分公司,下发给参与企业。各区县(功能区)按照比例配套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功能区)清算。
四、核销原则
市级发放的政府消费券(如家电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一笔消费只能根据云闪付系统设定要求使用一种市级消费券。
五、其他
活动其他工作和要求参照《关于发放第二批“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惠民消费券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4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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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