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山东2市下调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济宁
10月5日(含)至今年底
济宁市阶段性下调
全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利率下限15BP
调整后全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3.95%
30年期100万商业贷款可节省利息3.12万元
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协助配合下
济宁市政府决定对于
10月5日(含)后完成
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的借款人
阶段性下调全市首套住房商业性
个人贷款利率下限15BP
由LPR减20BP调整为LPR减35BP
该政策实施至2022年底
中国人民银行9月20日公布的五年期以上LPR为4.3%,根据以上政策,济宁市调整前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4.1%,调整后为3.95%。以30年期的100万元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例,调整后将为购房者节省利息3.12万元,每月节省利息支出86.61元。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22年10月1日(含)后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并按照《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等规定和约定,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3、2022年10月1日(含)后申请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淄博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来源: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众网济宁、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淄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