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建设“平安淄博” 他们在行动!
10月14日,在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的“平安淄博这十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淄博市法院、淄博市检察院、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司法局就“平安淄博”建设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要求,精准能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平安淄博建设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审结涉黑恶案件88件414人,生效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到位率达90%以上。
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388件,充分发挥刑罚惩罚和威慑作用。
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妨害疫情防控、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活动,审结相关案件3667件,全方位守护百姓平安。
加快推动“智慧法院4.0”建设,实现诉讼服务、司法办案、监督管理全流程线上办理,为群众提供服务项目更全、业务流程更简、案件质量更严的全新司法体验。
创新“调解为主、速裁支撑、精审兜底”办案模式,让基层群众享受“城乡一体、立审执一体”的全流程司法便利,《人民日报》《半月谈》广泛报道。
扎实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更加高效彻底兑现群众权益,相关经验先后被最高法院、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推广。
深入全市32个综治中心和300余家村居、企业,设置410处“E+智慧法庭”,指导完善乡规民约619个,先后将7265起基层纠纷化解在诉前。
与15个市级部门、20余家调解联合开展“行业·板块”治理,依托示范裁判、行业规范建设,引导企业合规经营、规避风险,10类行业纠纷实现前端治理、批量压减。
以“多元共促和谐,百里村居无讼”为目标,明确“无讼村居”基本标准,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有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市建设。
市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努力为平安淄博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十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076人、起诉29371人。
依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551人。围绕群众深恶痛绝的虚假诉讼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共办理相关案件134件。
自2017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依法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950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6亿余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金3000余万元,一批困扰群众多年的难题通过公益诉讼得以解决。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60件。针对涉黑涉恶犯罪暴露出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26件,向企业制发相关检察建议125件,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作业安全等领域的公共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37件,努力推动源头治理,协力筑牢公共安全防护屏障。
全市公安机关忠诚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2021年,群众安全感达97.26分,对公安工作满意度达98.01分,均创历史新高。
全市公安机关始终把安全稳定置于首位,圆满完成系列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全市111个派出所进驻人民调解员155人,被授予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1个、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4个。
2021年刑事犯罪案件立案数比2012年下降36.01%,其中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立案数下降49.7%。智慧安防小区和技防村覆盖率达100%,全息感知体系建设全省领先,2021年可防性案件立案数比2012年下降85.7%。
深化城区“1+2+N”和农村“1+1+N”警务工作模式,创新发展“三联”工作机制,推出“四员共治”“一网四联”“两进五联”等社会治理新模式,打造般阳联盟、棠悦慧警、老丁调解室等品牌经验,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全国首创“智行淄博”车路协同智慧交通系统,967个路口实现了“车路协同”场景应用,有关路段平均车速提高28%,全省率先推出交通影响评价、“三同时”、高速公路“一路三方”等工作机制,持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2021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2012年分别下降36.89%、35.4%。
“全程网办”“秒批秒办”事项数量全省领先,132个“智慧警局”全时办理,服务发展“双十条”获评全省“政法为民办实事”优秀成果。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法治为民,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平安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平安淄博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围绕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完善市域治理体系、破除无效制度约束等方面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参与起草审查出台体现淄博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36件,修改或废止地方性法规、规章103件。目前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均达到100%,我市“行政复议标准化体系建设”获评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十年来,全市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余万次,惠及干部群众500余万人次,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已经在淄博大地落地生根。
目前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达到3193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达到13011人,年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9万余件,群众满意率达99.3%以上。
十年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累计代理各类案事件40.6万余件;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事项26.7万余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案件8.1万余件;法律援助接待来访群众22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援助案件6.4万件,有效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推动了高品质民生建设。
十年来,依托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安置帮教基地32个,持续开展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春雨帮扶工程”,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465人次,推荐就业2355人次,真正实现了“帮教一个对象、挽救一个家庭、平安一个社区”的目标,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董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