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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阻碍疫情防控工作,淄博一男子被判刑八个月!

齐点淄博 2022-10-25 10:15:08 阅读量:

2022-10-25 10:15:08

近日,

高青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对一起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

妨害公务刑事案件公开宣判,

被告人邵某(化名)因犯妨害公务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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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今年4月的一个夜晚,邵某酒后在新冠疫情防控点滋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执勤人员的工作,拒不出示健康码等信息,并殴打执勤的防疫人员,将防疫人员咬伤。经鉴定,防疫人员构成轻微伤。案发后,邵某积极赔偿了被咬防疫人员经济损失。到案后,邵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审理过程

法院经审理认为,邵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刑罚,故综合邵某的犯罪情节作出上述判决。邵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并表示以后将汲取教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法官寄语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旧十分严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有效防止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有效举措。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在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积极配合和服从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和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共秩序。


来源:高青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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