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纪委监委通报 马艳被开除党籍
据高青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淄博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淄博市高青县纪委监委对原淄博市煤气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马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伪造、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违规获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廉洁意识淡薄,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账外资金,向他人行贿;利用职务便利,经营与任职公司同类的燃气业务;以权谋私,侵吞公共财物。
马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贪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淄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马艳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淄博市高青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公廉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