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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新规来了!涉及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药品安全

齐点淄博 2022-10-30 13:58:17 阅读量:

2022-10-30 13:58:17

11月将至,一批与生活相关的新规、条例将实施

涉及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药品安全……

推动个体工商户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10月25日,国务院公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是在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基础上制定出台的,结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总体形势、问题困难和利益诉求,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个体工商户长远健康发展。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新通则将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通则(2022版)》全面总结食品生产许可工作,针对各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新要求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简化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程序,严格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要求,夯实了生产者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更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10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新版《办法》共五章33条。新版《办法》完善了持有人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药品的调查评估要求,细化了持有人主动召回实施程序,督促和指导持有人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药品及时主动召回,切实履行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义务。

我国将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10月2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有关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均缴纳消费税,生产(进口)环节税率为36%,批发环节税率为11%。新规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

实施范围扩至48个市(市辖区)

10月24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22年11月起,在北京朝阳区等48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

三项国家标准

保障中小学数字教材质量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小学数字教材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分别为《数字教材 中小学数字教材出版基本流程》《数字教材 中小学数字教材元数据》《数字教材 中小学数字教材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数字教材出版活动的基本流程,对中小学数字教材提出了质量要求,给出了检测流程和检测方法,并提出了能够兼容教育领域和出版领域的整体方案。

地方性新规

河北省:

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催交主体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河北省财政厅对《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自2022年1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新修订的《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市、县维修资金管辖范围的划分,加大了维修资金归集力度,增加了维修资金催交主体,优化了维修资金使用表决比例,增加了街道、乡镇房屋紧急维修职责,强调了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明确了各类保障性住房维修资金交纳规定等。

上海:

支持集装箱运价指数期货上市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本市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实施意见》,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针对保障外贸企业稳定经营,提出要畅通国际贸易货物运输,鼓励外贸企业合理运用航运衍生产品,管理运价波动风险。并支持集装箱运价指数期货上市,探索干散货、油轮等运价指数期货期权产品。

深圳:

外商投资条例今年11月起实施

深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要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外国投资者与内资企业同等条件进入。同时,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本市重点发展领域如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进行投资。

合肥市:

规范非机动车安全管理

《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对合肥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工作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分总则、生产销售和登记管理、通行管理、停放和充电管理、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三十四条。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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