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一例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在博山办理完成
“太方便了,不用回原籍办了,谢谢民警同志!”11月1日早晨7点35分,一名10岁河南籍少年刘洪阳在父亲陪同下,来到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人民路派出所申请办理了自己的首张身份证。这是淄博市办理的第一例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也是自11月1日山东省开通该业务以来受理的第一例业务。
小刘的户籍地在河南省永城市,和父母在博山居住生活多年,因参加一项体育比赛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若回到原籍办理,十分不便。10月初,小刘父亲曾咨询过人民路派出所的户籍民警张莉,张莉将此事一直记挂在心上。几日前,上级下发了关于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通知后,张莉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刘先生,并将所需材料清单详细提供给对方。为不耽误孩子课程,民警提供预约服务,11月1日业务开通当天,户籍民警张莉提前1小时到岗,7点30分就来到派出所为小刘核验申请材料、签订书面承诺书、采集人像信息,15分钟将业务受理完毕。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于2022年11月1日起,在山东、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重庆和贵州10省(区、市)启动试点工作,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再回户籍地,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即可办理。这是自去年我省实现5项户口迁移业务和6种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之后,淄博公安在山东省公安厅指导下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措施,该项业务的开通极大的发挥了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更加方便了人民群众。
启动时间:2022年11月1日
哪些人可以办理:
户籍在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重庆和贵州9省(区、市),在山东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或者在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重庆和贵州9省(区、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山东户籍居民,可就近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
在哪里可以办理: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所需材料:
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材料,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申请材料。
收费标准: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证件领取:
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至受理点领取或通过邮政寄递至指定地点(邮费自理)。
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的,代领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注 意:
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需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受理地公安机关将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证件审核签发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能会对申请人身份信息进一步核实确认,请您积极予以配合。
如证件不予签发,请您回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手续。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