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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时隔17年淄博一对夫妻先后捐献遗体!

齐点淄博 2022-11-02 11:50:44 阅读量:

2022-11-02 11:50:44

2005年,伦少华因病去世,家人按照她的遗愿,将她的遗体捐献。岁月流逝,17年后,伦少华的丈夫王印忠也捐献了遗体和角膜。淄博这对夫妻的温暖举动让人动容,这对夫妻也分别成为淄博市首例、第100例遗体捐献者。

10月31日晚上9点,王海成和王海国兄弟两人在淄博市北大医疗淄博医院急诊室,与父亲告别。“82岁的父亲走完了一生,按照他的遗愿,我们将他的遗体捐献,供医学研究使用。”王海成说,作为遗体捐献执行人,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执行亲人捐献遗体的要求。早在17年前,王海成兄弟俩按照母亲的遗愿,将母亲的遗体捐献。“他们这是做好事,我们尊重他们的遗愿。”面对刚刚过世的父亲,王海成难掩心中的悲痛。

记者从淄博市红十字会了解到,王海成的父亲王印忠是淄博市第100例遗体捐献者、第194例角膜捐献者。

17年前,在广大市民对遗体捐献普遍接受程度还不高的情况下,王海成的母亲伦少华成为淄博市的先行者,成为淄博市首例遗体捐献者。

王海成回忆,1997年,在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做核算员的伦少华退休后,无意间看到了淄博市红十字会关于遗体捐献的宣传。作为一名党员,身体一直不好的伦少华,特别希望能够为医学进步做一些事情,“如果有一天我不幸离世,希望医务人员能够找到帮助病患解决病痛的更多办法,换回更多患者的健康,这是一件多么值得去做的事情!”伦少华将这个想法告诉同为党员的丈夫王印忠时,二人一拍即合,他们都签署了遗体捐献登记书。在当时那个年代,这个想法还是比较超前的,王海国和王海成的内心虽然有些难以接受,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尊重父母的决定。

没想到王印忠夫妻俩在签完遗体捐献协议不久,伦少华便不幸因病去世。在妻子去世后的日子里,王印忠时常感慨,“死后能为国家做点贡献,这一辈子也算活值了!”

有一种大爱,叫做倾其所有。1940年出生的王印忠当过兵,退伍后一直在山铝武装部从事训练民兵和征兵的工作。成为党员后的他在工作中更是兢兢业业,在生活中乐于奉献。“我父母几乎是同时有的捐献遗体的想法,当我母亲因病离世后,父亲就常常说,待他百年之后也会做和母亲一样的事情。他们并不觉得这是一件不了起的事,不过是尽最后的一点力量罢了。”王海成说道。

淄博市红十字会遗体捐献登记工作始于2003年,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始于2010年。截至目前,淄博市及各区县红十字会登记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781人,实现遗体捐献100例、角膜捐献194例、器官捐献18例,为推动医学教学、疾病研究、有效救治眼疾及重症患者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捐献者中年龄最大的95岁,最小的不满一个月。他们来自社会各界,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也有专家、学者,更有普通市民、群众。

从淄博市首例到淄博市第100例,伦少华、王印忠夫妇和所有遗体和器官捐献者一样,用无私大爱诠释着奉献,他们用行动印证了一点:生命会在奉献中得到延续、升华,获得永恒。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 记者 孙晓 吴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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