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交警提示!这9项业务可延期办!
机动车业务
(一)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期。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因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这期间,机动车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恢复正常状态。
(二)延长机动车保留原号牌号码有效期。对办理机动车变更迁出、转让登记、注销登记、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等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
(三)延长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对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有效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
(四)延长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因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
驾驶人业务
来源:淄博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