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淄博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3月6日
淄博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
教育强镇筑基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名单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11号)、《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强镇筑基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21〕17号)要求,经区县申报、市级评审,确定淄川区龙泉镇和寨里镇、博山区域城镇、临淄区金岭回族镇和金山镇、高青县黑里寨镇和木李镇、沂源县东里镇和南鲁山镇为第三批市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试点方案。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标省市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工作要求,按照强镇筑基工作目标和实施路径,健全试点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推进机制,按照目标明晰、路径清晰、措施过硬、操作可行、保障有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试点镇工作方案,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试点乡镇要抓住试点机遇,认真查摆短板不足,建立问题台账、改革台账和突破台账,积极推进试点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驻地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质量,辐射带动其他中小学、幼儿园共同成长。
二、扩大试点范围。各区县要在打造省市级强镇筑基试点基础上,持续做好县级试点工作,支持域内乡镇驻地学校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改革、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服务水平。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县在年内全域开展强镇筑基探索,构建县域乡村教育改革发展新模式。请各区县于3月15日之前将县级强镇筑基试点镇公布文件报送市教育局。
三、开展工作自评。各区县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评价工作方案》,于4月5日前,对域内前两批省市县三级试点工作情况开展自评,并于4月15日前以区县为单位提交自评报告及各试点乡镇得分。在各区县自评的基础上,省市级将组织专家队伍进行抽评,评价结果在省市范围内通报,并作为乡村教育振兴计划整体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打造工作亮点。各区县要将教育强镇筑基工作纳入乡村教育振兴全局,作为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并对前两批试点镇试点成效进行认真总结,指导其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深化推进试点工作。各区县要指导试点镇深入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做到镇镇有亮点经验,校校有特色做法,不断提升试点镇乡村学校内涵,整体带动镇域教育高质量提升。
淄博市教育局
2023年3月6日
来源:淄博市教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