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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齐点淄博 2023-03-22 15:17:39 阅读量:

2023-03-22 15:17:39

2023年“中国水周”的主题是“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国家2022年出台了《黄河保护法》,淄博市2023年1月颁布了《淄博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

为更好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规范引导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依托山东省沿黄九市协同立法之机,根据淄博实际,淄博市水利局负责起草了《淄博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于2023年1月10日通过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制定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

一是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要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要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办法》的设立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是有助于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我市是全国 110 座严重缺水的城市之一,水资源先天禀赋不足。黄河水资源作为我市可利用的两种客水之一,分配水量占客水总指标的8/9,实际引水占全市多年客水利用总量的95℅,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办法》建立了黄河水资源取用、调度、节水等制度措施,规范引导黄河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提高用水效率。能够有力解决引黄水量不足、定额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黄河水资源集约节约保护利用。

《办法》的一系列举措规定,为推进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是《办法》规定了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基本原则为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遵循节水优先、总量管控、统筹高效原则,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防止黄河断流。

二是为了提高黄河水资源利用效率,《办法》建立了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管理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量调度、计划管理制度,计量和统计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用水审计制度,节水评价制度七项制度。

三是《办法》结合我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际,规定了建设节水型农业示范区和节水型灌区、推动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及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和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等节水措施。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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