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淄博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
4月17日
淄博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3年“树师德 正师风”
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市教育局将各区县、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成效作为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各学校要切实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迅速部署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从组织建设、制度建立、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违规查处及保障措施建设等方面夯实责任、细化举措。
二、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县、各学校要强化宣传教育,加大优秀教师、师德模范典型宣传力度,认真总结各区县、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着力营造“树师德 正师风”的浓厚氛围。
三、严肃调查处理。各区县、各学校要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公布投诉电话、邮箱,确保投诉渠道畅通,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经查实师德失范问题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严格工作要求。各区县、各学校要切实压紧压实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责任,健全工作体系,坚决杜绝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区县、局属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或暗访,对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本校教师监管不到位,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的同时,将按照“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并追究领导责任。
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县教育部门对发现处理的师德失范问题建立台账,并通过山东省教师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各局属学校由属地区县教体局负责填报。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涉师德师风时间(线索)核查与报告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6号)要求落实。
各区县、局属学校于2024年3月前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
巩晓雨,3180471
邮箱:
zbjyjrsk@zb.shandong.cn
淄博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4日
来源:淄博市教育局网站、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