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通知!事关淄博一地中小学招生!

齐点淄博 2023-04-25 09:47:25 阅读量:

2023-04-25 09:47:25

4月24日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

关于周村区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

新生入学信息采集的通知

图片

根据省、市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周村区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信息采集时间

2023年4月24日17:00-5月10日24:00。

二、

信息采集对象

1.幼升小:拟在我区小学就读,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2017年8月31日当天)出生的适龄儿童。

2.小升初:拟在我区初中就读,2023年小学5年级(六三制小学6年级)毕业生。

三、

信息采集方式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由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手机端“爱山东”APP或电脑端“淄博市一网通办总门户网站”线上完成。

(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

(一)拟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小学一年级新生选择“城区幼升小模块”。

初中一年级新生选择“城区小升初模块”。

1.学生本人具有周村城区户籍的:学生本人或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在城区有合法房产的采集房产信息,无房产的采集户籍信息。

2.学生本人具有周村乡镇(王村镇、北郊镇、南郊镇、城北路街道)及文昌湖区(萌水镇、商家镇)户籍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学生本人或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在城区有合法房产;

②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工作(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满一年);

③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营业执照(满一年)。

3.学生本人为非周村区、文昌湖区户籍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学生本人或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在城区有合法房产;

②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在城区有合法稳定工作(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满一年)并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满一年);

 ③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在城区有合法营业执照(满一年)并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满一年)。

按照当前户籍政策无法办理居住证的(包括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户籍),需在周村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拟到乡镇公办学校就读

小学一年级新生选择“乡镇幼升小模块”。

初中一年级新生选择“乡镇小升初模块”。

(三)拟到民办学校就读

小学一年级新生选择“民办幼升小模块”。

初中一年级新生选择“民办小升初模块”。

(四)其他情况

无法完成线上信息采集的,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儿童出生证明等证件原件,及房产、务工、自主经营等相关材料到现就读幼儿园或小学进行线下信息采集;未在周村区幼儿园或小学就读的,可拨打电话0533-7875109、0533-7875112预约线下信息登记。

四、

其他事项

1.信息采集期间,线上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可及时联系班主任,在其指导下完成信息采集;未在周村区幼儿园或小学就读的,可拨打0533-7875109、0533-7875112电话咨询。

2.区教育和体育局设立线下咨询服务点: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4楼450室基础教育科。

3.本次采集数据将作为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划片的重要依据,请广大家长务必认真对待,如实填写。

附件:“爱山东”手机APP操作流程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24日

图片

源:周村教育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