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这6个单位,9名个人获表彰!淄博这位老师入选!
为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激励先进、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2022年6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两类奖项。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的首次,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此次表彰参评范围覆盖面广,横向涵盖国家语委30个委员单位,纵向贯穿国家、省、地、县、乡镇、社区等,教育部、中宣部、国家民委等9部门组成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共评选推荐出178个先进集体和294名先进个人。
通过此次表彰,将进一步增强语言文字战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舞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的士气和信心,凝聚起全社会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强大合力,为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语言之力。
此次表彰大会山东省分会场设在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分管厅领导、省语委成员单位代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我省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鲁东大学教务处
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教育事业服务中心家庭教育科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教师教育科
山东省实验小学
丁同楼 山东师范大学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科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 静 济南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济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林 芳 济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干部
董秀洁 潍坊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小学教材研究科科长,潍坊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崔 华 菏泽市牡丹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主任,菏泽市牡丹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梁艳红 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教师
李彦阳 枣庄理工学校教师
王 昊 桓台县实验学校教师
来源:山东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