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日起实施!涉及新建商品住宅层高、电梯、花园住宅……

齐点淄博 2023-07-06 14:35:18 阅读量:

2023-07-06 14:35:18

近日,淄博市三部门联合下发了《淄博市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住宅规划设计品质、住宅建筑设计品质、住宅市政环卫园林景观设计品质、住宅施工质量品质四个方面出台品质提升指引,进一步推动我市高品质住宅建设。

此次出台的《规定》,是住宅品质提升文件的升级版。早在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淄博市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若干规定的通知》,此次《规定》在试行稿的基础上从128条增加到172条,以群众反映较多的质量和品质问题为导向,在试行稿基础上继续补短板。

《规定》对 4个品质提升指引内容做了全面提升,其中,《规划设计品质提升指引》方面,增加了城市森林花园住宅相关内容,对设计要求、规划指标、维护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用于指导我市城市森林花园住宅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

《建筑设计品质提升指引》方面,住宅层高提高至3米,12层以上住宅单元电梯至少2部且取消连廊,各单元无障碍设施,储藏室无线信号覆盖,卫生间厨房阳台防水防潮等,均进行了具体明确。

《市政环卫园林景观设计品质提升指引》方面,修改为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必须与规划审批总平面图、绿化施工图、公示示意图、绿化竣工图一致。

《施工质量品质提升指引》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全面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提升交付质量,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据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是指导淄博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住宅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品质的方向性文件,引导开发企业强化建设优质住宅产品的意识,让广大群众在淄博不但“有房住”,更能“住好房”。


来源:淄博晚报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