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复查
10月3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进行省级复查。复查组专家观看了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纪实片、听取了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到华电淄博热电、光大水务二分厂、红星美凯龙、绿城百合花园、孝妇河湿地公园、市引黄供水公司、山东恒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复查组认为我市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要求,一致同意通过省级复查验收。
2019年荣膺“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以来,我市深度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不断巩固提升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能不断提高。通过高位推动,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24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指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迎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先后颁布实施了《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淄博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淄博市节约用水办法》《淄博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城市节水制度体系。通过健全机构,夯实城市节水工作基础。我市城市节水工作起步早,1991年就成立了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各区县均建立了城市节水管理机构,落实专职人员。通过强基固本,多角度推进城市节水工作。组织编制省级《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技术规程》和陶瓷砖、水泥两项地方性用水定额标准。加大城市节水日常管理,节水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较为完善,大力推动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等节水载体建设,积极开展企业水平衡测试,推行水务经理制度,探索实施单位用水审计工作,利用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城市节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以本次复查为新起点,将“节水优先”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坚持把节约用水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久久为功、贯穿始终,聚力攻坚、争当先锋,为全省工作“走在前、开新局”贡献淄博力量、作出淄博担当。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