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强化网络市场监管 打造清朗网络空间
11月9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新闻发布会,就全市网络经济发展现状和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网络市场经济作为“扩市场、保就业,促消费、稳增长”的重要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市场监管局始终将培育和发展网络市场主体作为全局的一项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行政指导、知识产权赋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两手并重,全力推动我市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需求导向,开展行政指导。牢树“服务走在监管前,普法走在执法前”的工作理念,开展法律法规普法宣传19场次,就《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解读释义。根据新华制药、聚米科技、新华健康等电商企业线上业务发展困惑,联合市商务局举办“医药企业电子商务发展”专题研讨2次;针对临淄不锈钢厨具及周村区家居市场网络投诉较多等情况,专题召开电商企业行政指导会议3次,提出整改意见和发展建议30余条,引导企业全面落实电商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各项标准,有效缓解网络投诉多、处理难问题。
坚持知识产权赋能,助力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先后与我市齐鲁云商阿提拉、抢农资网、华盛配送等3家网络交易平台签订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合作协议,帮助其建立平台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及备案制度,引导网络平台知识产权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促使平台内的经营者形成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提升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能力。
坚持示范引领,开展示范区创建。根据《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推动张店区创建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从促进发展、完善监管、优化服务、探索创新、综合保障等五个维度开展创建,高标准高质量打造淄博示范高地,以点带面引领网络市场健康发展。截至目前,我市有2.62万家经营主体参与网络市场交易,活跃店铺数约4.79万个,商品总数约241万个;前三季度实现网络零售额164.9亿元,同比增长19.2%。其中,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136.3亿元,同比增长19%,非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28.5亿元,同比增长20.5%。农村网络零售额20.8亿元,同比增长48.4 %,农产品网络零售额7.2亿元,同比增长30.2%。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培育和发展壮大网络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市场监管局坚持依法治网、以网治网、信用治网、协同治网、创新治网,持续强化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打造清朗网络空间。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单琳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