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用!划定范围!淄博最新通告

齐点淄博 2023-12-04 22:52:22 阅读量:

2023-12-04 22:52:22

近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


图片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禁用区域的通告



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省政府令第327号)和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鲁环发〔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以下简称禁用区)并明确使用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以压燃式、点燃式发动机和新能源为动力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的各类工业设备,如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起重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场内车辆、工业钻探设备、发电机组等。


二、禁用区范围

本通告所指禁用区分为核心禁用区和一般禁用区。


(一)核心禁用区范围


1.市中心城区(含张店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姜萌路、G309(国道309)、G205(国道205)、黄河大道、鲁山大道、淄河大道闭合圈所围合区域。


2.淄川区:南环路、庆淄路—将军西路—张博附线(国道205)、胶王路(省道509)、湖南路(省道231)闭合圈所围合区域。


3.博山区:西过境路、珑山路、五岭路、南秋泉路闭合圈所围合区域。


4.周村区:西外环路、周村区-邹平市交界、G309(国道309)、姜萌路、庆淄路、米山路闭合圈所围合区域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其他部分规划建设用地。


5.临淄区:溡源路、临淄大道、博临路、张皇路、北齐路、临淄大道、牛山路、淄江路、乙烯路闭合圈所围合区域。


6.桓台县:柳泉北路、桓台大道、规划一中中路、渔洋街、一中西路、规划学校北侧道路、柳泉北路、工业街、张北路、建设街、顺河路、规划商城南路、规划东岳路、赵家南路、少海路、寿济路闭合圈所围合区域。


7.高青县:东邹路、田横路、青苑路、北环路、开泰大道、南外环、干二排闭合圈所围合区域。


8.沂源县:华源路、沂邳线、兴源路、沂河路闭合圈所围合区域和沂源经济开发区县城规划范围内部分区域。


9.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正阳西路、花海北路、正阳路、省道102、姜萌路、环湖东路、胶王路、石佛东路、商中路、商家镇人民政府南侧围墙闭合圈所围合区域。


10.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驻地。

以上区域均包含边界道路。


(二)一般禁用区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除核心禁用区以外的城市建成区。


三、管控要求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限值。


2023年12月1日起,核心禁用区范围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环保编码登记信息并申领环保号码,未申领的不得使用。进入禁用区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重点使用机械企业等单位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需使用“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完成进出场(厂)登记管理,未在系统进行进出场(厂)登记的不得在上述区域使用。


(三)进入核心禁用区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同时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的国三及以上阶段性排放标准,安装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实时定位装置,并提供半年内机械排放合格证明材料等,方可在该区域内作业。核心禁用区内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免于安装实时定位装置及提供排放合格证明。


(四)一般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GB20891-2007)中的国I及以前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五)铁路货场、物流园区范围内执行与核心禁用区相同的禁用政策与标准,积极推进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


(六)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及其他民生保障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七)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国防动员、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对存在违反禁用规定、未申领环保号码、超标排放等问题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八)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采取限制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等应急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人应按照规定执行应急措施。

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8日。我市之前发布的有关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规定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1.淄博市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驻地禁用区域范围


         2.淄博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范围示意图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

 


淄博市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驻地

禁用区域范围



一、张店区。张店区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驻地均在市级核心禁用区范围内,不再另行划定禁用区域范围。


二、淄川区。开发区区域指:遥望山路以东、奂山路以南、国道205以西、省道509以北;昆仑镇政府驻地区域指:晟世华庭东门路以东、泰山瓷业路以南、张博路以西、镇政府门前路以北;双杨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北京路以东、民泰路以南、东环路以西、省道102以北;罗村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大窎桥村通小窎桥村路以东、湖南路通大窎桥村路以南、湖南路以西、湖南路通小窎桥村路以北;寨里镇政府驻地区域指:朝阳路以东、黉阳路以南、宏达街以西、寨里村委北沿街以北;龙泉镇政府驻地区域指:聚龙街、龙泉街、湖南路所围合区域;岭子镇政府驻地区域指:青云路以东、岭子村北育苗基地以南、东立井路以西、岭子村庄南路以北;西河镇政府驻地区域指:乡道007、省道231(张台线)、永安路、县道006所围合区域;太河镇政府驻地区域指:淄中路以东、后峪村生产路以南、高速路连接线以西、余粮路以北;洪山镇政府、松龄路街道办事处、般阳路街道办事处、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均在淄川区核心禁用区内,不再单独列出。


三、博山区。白塔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张博铁路以东、北外环路以南、沙沟河以西、白石路以北;域城镇政府驻地区域指:杨家工业园路以东、澜水泉沟以南、西过境路以西、银龙路以北;山头街道办事处驻地区域指:新博北路工商银行路口、大观园路坤达地产路口、河南西路山头行政审批大厅路口、新博南路大师村路口所围合区域;八陡镇政府驻地区域指:红旗坡路以东、黑山路以南、黑山前路以西、文姜路以北;石马镇政府驻地区域指:洪山口路口、石河路五凤山路口、芦家台村、五阳湖路红绿灯所围合区域;博山镇政府驻地区域指:金晶学校、南博山卫生院、南博山中村村委、博山旺顺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所围合区域;源泉镇政府驻地区域指:淄河以东、山水居以南、县道007以西、老仲临路漫水桥以北;池上镇政府驻地区域指:西池桥以东、仲临路以南、镇中心学校天桥以西、东池中心街南门头房以北;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均在博山区核心禁用区内,不再单独列出。


四、周村区。王村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国道309、聚源路、省道102所围合区域及王村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其他部分规划建设用地;南郊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南郊镇镇域全域;北郊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北郊镇镇域全域;大街街道办事处、丝绸路街道办事处、永安街街道办事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及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驻地均在周村区核心禁用区内,不再单独列出。


五、临淄区。凤凰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凤凰镇政府驻地及温江路以东、运粮河路以南、辛河路以西、梧台中心路以北的湿地公园区域;敬仲镇政府驻地区域指:陈家村进村路以东、敬仲镇三号路以南、辛广路以西、工业区中路以北;皇城镇政府驻地区域指:皇城西路以东、济青高铁以南、北齐路以西、张皇路以北;金岭回族镇政府驻地区域指:金烯路以东、纬四路以南、金三路以西、金岭南路以北;朱台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市场监管所东生产路以东、镇政府北生产路以南、派出所东生产路以西、寿济路以北;齐都镇政府驻地区域指:齐都路、张皇路、黉大道所围合区域;金山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建农路、建设南路、建设中路、建设路、建南生活区4号楼东内部道路、大机路所围合区域;闻韶街道办事处、雪宫街道办事处、齐陵街道办事处、稷下街道办事处、辛店街道办事处均在临淄区核心禁用区内,不再单独列出。


六、桓台县。索镇街道办事处驻地区域指:张北路以东、索镇大街以南、铁西路以西、桓台大道以北(包含在县建成区区域内);唐山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兴唐路以东、工业路以南、唐华路以西、寿济路以北;田庄镇政府驻地区域指:西十一路以东、东祥路以南、生产路以西、跃进路以北;新城镇政府驻地区域指:镇府西路、张田路、定向路所围合区域;马桥镇政府驻地区域指:金马东路以东、文化路以南、鼎馨路以西、红辛路以北;荆家镇政府驻地区域指:上海路(周荆路)以东、周董村南以南、洗碱沟以西、规划纬五路以北;起凤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公园西官庄沟沿河路以东、荆夏路以南、海王路以西、交警队南以北;果里镇政府驻地区域指:东义和村路以东、果里大道以南、张北路以西、义和路以北;少海街道办事处在桓台县核心禁用区内,不再单独列出。


七、高青县。青城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庆淄路以东、康庄路以南、富民路以西、广青路以北;高城镇政府驻地区域指:纬一路以东、龙凤路以南、高淄路以西、经一路以北;黑里寨镇政府驻地区域指:方田路以东、供电所北侧道路以南、县道029以西、镇中路以北;常家镇政府驻地区域指:水牛李村西侧道路以东、青马路以南、大张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北;唐坊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前唐路以东、千乘路以南、市场路以西、学府路以北;花沟镇政府驻地区域指:鲁才中学南花四北路以东、省道316以南、派出所东边方田路以西、花四北主路以北;木李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庆淄路以东、青马路以南、镇政府东侧200米以西、木李村以北;田镇街道办事处、芦湖街道办事处驻地均在高青县核心禁用区内,不再单独列出。


八、沂源县。大张庄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小官庄村五队入口、北村集场、富源村娄家铺子、南旋峰村南沟所围合区域;东里镇政府驻地区域指:东里镇政府、东里镇综合服务中心、何家巷子、韩来路所围合区域;鲁村镇政府驻地区域指:琉璃河桥、鲁村四村居民区、鲁村东桥、国道341所围合区域;南鲁山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左家峪楼户区、土门中学、张家寨山西麓、博沂路所围合区域;石桥镇政府驻地区域指:薛家官庄、郭家上峪、石桥中学、北庄村集场所围合区域;西里镇政府驻地区域指:西里中学、梭背岭老街、中西里村中心街、前西里村委办公室所围合区域;燕崖镇政府驻地区域指:西白峪村、燕崖镇政府后北山、燕崖村、白马河所围合区域;悦庄镇政府驻地区域指:三悦路以东、沂源四中以南、沂邳线踅庄村以西、振兴路中张良村以北;张家坡镇政府驻地区域指:东九线、大石沟村、原博沂路中段、黄家峪村所围合区域;中庄镇政府驻地区域指:店头村委办公室、中庄中学、中庄镇中心小学、通达物流有限公司所围合区域。


九、高新区。中埠镇政府驻地区域指:镇西边界以东、济青高速以南、创业路以西、鲁泰大道以北。


十、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政府驻地区域指:省道102、兴萌路、文昌湖区边界所围合区域;商家镇政府驻地在市中心城区禁用区范围内,不再单独列出。


以上区域均包含边界道路及边界点。


附件2  

扫码查看

↓↓↓

图片



来源:淄博市政府网、今日张店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