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孙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国妇女十三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表彰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的优秀女性,以榜样力量引领全市广大妇女牢记初心使命,为奋力实现“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巾帼力量,淄博市妇联即日起启动全市三八红旗手社会化推荐评选工作。
姐妹们,准备好了吗
新时代新征程
一起争做
伟大事业的建设者
文明风尚的倡导者
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一)淄博市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四)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聚焦“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五)淄博市三八红旗手称号不重复授予,已经获得市级以上三八红旗手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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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候选人近期2寸白底彩色标准照片(Jpg格式,像素不低于413×626)1张;
3.另附2000字事迹材料;
4.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推荐表盖章后将Word与扫描版PDF和其他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市妇联组织部邮箱。邮件标题体现“淄博市三八红旗手社会化推荐-姓名”。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女性均可通过社会化推荐渠道参评全市三八红旗手,报名不设名额限制。经资格审查、组织审查、评委会评审、网络公示等程序后,产生社会化推荐全市三八红旗手建议人选。 社会化推荐渠道的组织审查工作,将由申请人的属地管辖妇联组织或主管单位按申报全市三八红旗手的条件和程序严格开展。资格审查贯穿评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资格条件的,评选办公室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参评人需认真填报信息,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评选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并配合做好相关审核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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