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淄博一原四级警长被通报处分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齐文华
近日,记者从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官方微信账号了解到,淄博监狱五监区原四级警长常川川与案件当事人不正当接触交往案,被省委政法委作为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通报。
2017年至2019年,常川川在淄博监狱任五监区科员期间,接受罪犯公某近亲属给予的财物,明知罪犯公某存在使用手机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情况,隐瞒不报,导致公某在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情况下被法院裁定减刑。2017年至2020年,常川川在任五监区科员、一级警员、四级警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严重违反监狱管理法律法规,私自接受多名罪犯亲友转账,为罪犯从监狱外部捎购香烟、书籍、日常用品等进入监区内部使用,严重妨害监狱正常监管秩序。目前,常川川因犯徇私舞弊减刑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