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公积金提取!淄博重要发布!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报道
1月1日
关于开通线上租房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更好地支持淄博市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流程,即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和网上服务厅开通租房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适用人群
协议有效期限
委托提取有效期限不超过1年。申请人是青年人的,协议有效期限不超过36周岁的前一个月。申请人是新市民,取得本市户籍不满3年的,协议有效期限不超过取得户籍满3年的前一个月。夫妻双方都符合新市民或青年人租房提取条件的,以两者截止期限较早的时间为准。
约定提取金额
提取时间、频次和金额
按照当月申请、次月生效的原则,每月最多提取一次,且不超过约定提取金额,提取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1元。夫妻双方同时签约的,提取金额按登记先后顺序生成,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约定提取金额。委托提取资金于每月11日至13日(遇节假日顺延)划拨。
操作流程
线上租房委托提取签约操作手册
步骤12:人脸识别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此处非常重要,如果不点击下一步,业务不会提交)。
步骤1:登录网厅,进入网厅首页,点击【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办理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