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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多人被查!淄博一地警方通报

齐点淄博 2024-01-01 18:03:11 阅读量:

2024-01-01 18:03:11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武敏

2023年12月31日,淄博文昌湖区公安、安监环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会同各镇、村严格落实市、区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加强巡防检查,查处多起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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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20时30分许,文昌湖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邵某(男,32岁,现住周村区)与他人在湖区西岸一停车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发现后,邵某拒不听从劝阻驾车逃离现场,当晚到萌水派出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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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时许,王某(男,40岁,淄川区人)在环湖东路张家庄桥南侧燃放烟花爆竹,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尚未燃放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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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时30分许,田某某(男,34岁,现住周村区)在文昌湖樱花园停车场内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当场查获,尚未燃放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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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湖公安分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违法人员进行处罚。近年来,有的市民专程到文昌湖燃放烟花爆竹,“打卡”拍照,对湖区生态环境、森林防火及群众人身安全造成影响。湖区良好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呵护。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文昌湖区管委会《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文昌湖区全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特殊情况需要燃放的需备案审批。对违法违规储存、运输、贩卖、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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