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发布悬赏公告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董玮
1月8日
张店区人民法院
发布执行悬赏公告(2024年第2期)
张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圣亮与被执行人王淑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淑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高圣亮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淑江,男,1969年8月18日出生,汉族,现住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南河东村158号。公民身份号码:370306196908183536。
执行案号:(2023)鲁0303执6190号
执行依据: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2023)鲁0303民初3640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悬赏标的:200607.59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淑江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有关信息。并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联系电话:0533-2867227
联系人:郭法官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