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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禁毒办发布
关于全市2024年度禁种铲毒的通告
罂粟虽美,但它却是“天生的魔头” 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茎株亭亭玉立,硕果高高在上,花大艳丽,香气浓郁。从硕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让生命在麻醉中枯萎,在迷幻中毁灭。 警方提示:罂粟是毒品原植物,种植罂粟属明令禁止的,无论出于什么用途、无论数量多少,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举报有奖! 罂粟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茎株亭亭玉立,蒴果高高在上,夏季开花,花大,单生枝顶。花瓣4片,红色、紫色或白色。果实球形或椭圆形,种子小而多。 ▲罂粟种子 ▲罂粟芽苗 ▲罂粟叶苗 ▲罂粟茎叶 ▲单瓣罂粟 ▲罂粟花凋谢 ▲罂粟花浆果期 ▲罂粟的横切果实 ▲罂粟的干燥壳和种子 罂粟的主要鉴别特征是植株形态和雄蕊、果实的特征:罂粟茎的特点是直立、不分枝,光滑、没有刚毛,取而代之的是白粉状的蜡质分泌物。罂粟的叶片较大,边缘呈现不规则的波浪状,叶片基部包围茎干,呈抱茎样。罂粟雄蕊的花丝为白色,果实圆胖,并且王冠状结构明显。罂粟植株高大,一般株高60—150厘米。 大麻是一年生植物,含有400多种化学物质,其中有60多种具有类似的化学特性,因此被统称为大麻素。 常见品种:通常用于吸食的大麻植物是指“印度大麻”,它包括大麻植物的叶和花。大麻植物花蕊中能产生一种富含液汁且富含大麻素的树脂,采集并干燥的树脂经过加热或压紧制成黄棕色、褐红色到黑色等颜色各异的大麻脂,可像大麻植物一样吸食。采用石油醚、乙醇等有机溶剂可以从大麻植物或大麻脂提取大麻素,并获得深棕色或深绿色的粘稠液体—大麻油。 无论是用于制毒贩卖或者观赏、食用, 其行为都已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3、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有期徒刑。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 1、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5000元。 2、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1万元。 来源:淄博禁毒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