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4.部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以后出生)。(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技能等要求。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九)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8:30—4月11日17:00。初审时间:2024年4月8日8:30—4月12日17:00。
来源:淄博卫健委官网、淄博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