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布提醒告诫书!严查这些行为!
3月27日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
规范清明期间市场价格行为!
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加强价格自律
清明将至,为切实规范清明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现做出如下提醒告诫:
各殡葬服务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应当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消费信息和价格,履行价格承诺。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必须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增加收费。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自查和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