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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税务发布!遇到这些问题快看!

齐点淄博 2024-05-21 09:34:47 阅读量:

2024-05-21 09:34:47

近日,山东税务发布

2024年5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

1、我单位想要作废属期为4月30日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在申报作废模块查询时显示“暂无数据”,但在申报信息查询模块,可以查到4月30日申报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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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单位申报后已缴纳税款,不允许作废报表,所以在申报作废模块不显示该报表。您可先核实税款缴纳的情况,如已缴纳税款后发现报表需要修改的,您可通过申报更正模块进行更正。


2、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申报失败,回执页显示“核心征管提示信息:出现系统级异常,需联系系统运维人员进一步分析处理”。请问如何处理?


遇到此类问题,请检查“清算组签章”栏填写的数据,该栏填写的内容长度不可超过25个汉字,超过时会提示该异常信息。请修改后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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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单位向境外付汇,需要办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系统提示需要先为非居民获取“非居民企业身份码”,要求输入非居民企业所在国纳税编码。请问我单位如何知晓该纳税编码的取得规则?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信息自动交换(CRS)相关规定,所有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报送纳税编码规则的国家(地区)的纳税编码(TIN)规则均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进行查询。您可以登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网页—【纳税人识别号(TIN)规则查询】查询非居民企业所在国纳税编码的规则(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2594306/c101700/index.html)。

也可直接通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官网直接查询(https://www.oecd.org/tax/automatic-exchange/crs-implementation-and-assistance/tax-identification-numbers/#d.en.347759)。


4、非居民企业所在国家为开曼群岛,按照 OECD 网站开曼群岛不发放纳税编码,目前【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中,非居民企业所在国纳税编码为必录,请问我该如何填写?


如果非居民企业所在国家/地区不发放纳税编码,请录入公司注册号。


5、我单位通过新电子税务局采集水资源税源信息时,系统提示“税源编号配置的取用水行业或特殊用水类别所属的细类,与税费种认定信息不匹配”怎么办?


这是因为水资源信息报告中【取用水行业细类】或者【特殊用水类别细类】与税费种认定子目不一致,请纳税人在水资源信息报告重新维护取用水行业细类或者特殊用水类别细类,然后再进行申报,同时需要检查纳税人的水资源税费种认定是否维护了子目,如未维护,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维护税费种认定信息。


6、新电子税务局如何更正财务报表?


已完成财务报表报送需要更正时,您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报送—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模块操作,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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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报送模式,点击“下一步”,系统提示“该所属期已完成申报,是否要进行该所属期的申报错误更正”,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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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确定”进入报表填报界面,修改数据后重新申报即可。


7、我单位使用新电子税务局申报印花税时,提示“印花税计税依据金额合计值与企业增值税进销项发票金额合计数偏离值超过XXX,请确认申报是否准确”,是否可继续进行申报,如何操作?


买卖合同等印花税应税凭证与发票信息可能存在一定关联,因此设置此提醒供纳税人参考。纳税人进行印花税申报时,系统将本属期申报的所有印花税税目计税金额合计值与企业增值税进销项发票金额合计数进行比对校验,当偏离值超过500元时进行提示。此提示仅供纳税人参考,如核实无问题可以继续申报。


8、我单位通过新电子税务局做增值税汇总纳税报告时,被汇总下一级机构信息里是空白的,没有显示分支机构信息无法选择怎么办?


遇到此类问题,请纳税人检查汇总区域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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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为本市内跨区县类的,选择该项后,被汇总下一级机构信息列表可正常显示,纳税人根据本单位情况自主选择被汇总的下一级机构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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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单位使用新电子税务局,首页我的待办任务为何不显示财务报表年报?


首先核实是否做了财务会计制度年报备案(当前应报送年度为2023年),若已经备案,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刷新应申报清册;若未备案,请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模块,添加包含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年报备案后,再在左侧菜单“税费申报与缴纳—财务报表报送”模块下,报送财务报表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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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新电子税务局是否有签订文书电子送达协议的功能?


有。打开税务文书送达确认功能时,如系统检索到纳税人没有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时,将弹出提示信息,纳税人根据提示签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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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我单位通过新电子税务局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后,“我的待办”下仍显示未申报,怎么办?


新电子税务局“我的待办”信息来源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出现此类问题,一般是因已申报的土地等级与税费种认定的等级不一致所致,请您确认已申报的土地等级信息。如已申报的土地等级与税费种认定等级不一致,需确认应报送的类型。如税费种认定的等级应申报但未申报的,请您尽快完成此项申报;如需申报的土地等级有变化,税费种认定信息需调整的,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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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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