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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跨区域迁移申请等功能升级啦!

齐点淄博 2024-06-28 10:54:41 阅读量:

2024-06-28 10:54:41

近期新电子税务局调整了跨区域迁移申请、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社保业务等功能,7月1日正式启用。小编梳理了操作说明,第一时间分享给大家! 

一、调整跨区域迁移申请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跨区域迁移申请,调整课征主体登记类型校验口径,省内跨区域迁移的不校验纳税人课征主体类型代码,跨省迁移的只允许单位纳税人办理。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跨区迁移申请”模块,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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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纳税人课征主体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且为省内迁移,填写迁入地信息后,点击预检,则会跳转到认证页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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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纳税人课征主体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且为跨省迁移,填写迁入地信息之后,点击预检会出现不允许办理的监控,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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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功能,纳税人未进行清算申报时,允许修改清算备案日、清算结束日;如已清算申报,则不允许修改。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模块,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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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检测到纳税人已有提交的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信息,弹出如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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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变更”,如纳税人尚未清算申报时,可修改清算备案日、清算结束日,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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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纳税人已完成清算申报,将不允许修改清算备案日、清算结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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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增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数据导入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功能,新增数据导入功能。

功能操作: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功能菜单,在填写税款明细报告表时,可点击“导入”按钮,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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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出导入报表页面后再点击“下载模版”,将数据填入excel模版后,上传至导入报表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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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整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功能

优化内容: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增加风险企业校验,若是风险企业,弹窗提示“系统提示:您已成功提交资料,请联系工作人员完成备案,联系电话:XXX。”;同时,完成合同信息采集但不产生备案表。

功能操作: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对外支付综合办税(国际汇税通)—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模块,如为风险企业,系统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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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操作虽然完成合同信息采集但不产生备案表,请与提示信息中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

五、调整地方特色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地方特色界面布局,统一界面风格、统一功能图标元素风格。并在登录后首页,添加社保业务功能链接,可点击进入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功能。

功能操作: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地方特色”后,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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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首页,热门服务下增加“社保业务”,点击后进入“地方特色下办理社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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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整社保业务功能

优化内容:

自2024年7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用人单位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电子税务局增加了“缴费工资申报等功能,并调整了社保费申报、缴费、查询等功能。

功能操作: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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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可通过社保业务模块进行申报、缴费、查询等操作。


来源:山东税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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