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的通知
各区县防指,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外围云系及其残余环流影响,预计27日白天至29日我市有一次持续性降水过程,累积平均降水量50~100毫米,局部可达150毫米以上,伴有每小时40~70毫米的短时强降水和8~10级雷雨大风。根据《淄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综合研判分析,市防指决定于7月27日12时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立即组织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按规定落实落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突出抓好人员转移避险、城市内涝防范、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道路交通管控和抢险救援准备等重点工作,提前预置物资队伍,果断转移危险区人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淄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