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发文昌湖!警方通报

齐点淄博 2024-08-13 15:50:49 阅读量:

2024-08-13 15:50:49

8月13日

文昌湖警方微信公众号

“平安文昌湖”通报

文昌湖区执法部门

处罚多名违法违规游泳钓鱼人员

近期,文昌湖区水政、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加大萌山水库库区水域联合巡查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查处多名违法违规游泳、钓鱼人员。

通  报

7月25日至7月30日,周村区居民潘某某、何某、淄川区居民刘某某、文昌湖区居民王某某、刘某某等7人擅自进入水库游泳,被文昌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7月26日7时许,淄川区居民张某某到萌山水库滨湖沙滩南侧水域钓鱼,被文昌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7月24日下午7时许,张店区居民刘某到萌山水库范阳河桥东北侧水域钓鱼,被水政执法人员查获,刘某拒不配合执法,并推搡工作人员。7月30日,刘某被文昌湖公安分局治安处罚。

提  醒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水库管理范围内禁止进行毒鱼、炸鱼、电鱼、畜禽养殖、网箱养鱼、捕猎野生水禽、擅自捕鱼等活动;在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水上训练、比赛、游泳等活动,应当经文昌湖区管委会水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批准。违反《条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予以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文明游玩。

萌山水库水域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533-6884030 ;110


来源:鲁中晨报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