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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桓台县人民法院发布
执行悬赏公告(2024年第15期)
桓台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玲,女,1979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住桓台县田庄镇付桥村,公民身份证号码:37032119790325302X。
被执行人:宋作龙,男,1982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桓台县田庄镇付桥村,公民身份证号码:370321198201023056。
执行标的额:191245.00元及迟延履行金。
执行案号:(2014) 桓执字第766号。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出至我院控制可处置财产满足执行标的。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李玲、宋作龙财产线索,经我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
悬赏金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领取条件:第一个提供李玲、宋作龙财产线索,我院根据该线索控制财产并依法处置成交或以物抵债。
举报电话:
0533-2346214
被执行人:巩方林,男,1976年5月21日出生,汉族,住桓台县索镇西雅和村,身份证号码:370321197605210312。
被执行人:常勇,男,1970年4月8日出生,汉族,住桓台县索镇西雅和村,身份证号码:37032119700408033X。
执行标的额:27050.00元及迟延履行金。
执行案号:(2022) 鲁0321执恢622号。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出至我院控制可处置财产满足执行标的。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巩方林、常勇财产线索,经我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
悬赏金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领取条件:第一个提供巩方林、常勇财产线索,我院根据该线索控制财产并依法处置成交或以物抵债。
举报电话:
0533-2345326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相关线索的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桓台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9日
来源: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