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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应届生身份认定”的意义在哪儿

齐点淄博 2024-08-28 10:19:02 阅读量:

2024-08-28 10:19:02

近期,山东、广西、贵州、湖南等多地人社部门发文,调整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标准,明确在省内事业单位招考中,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与此同时,一些互联网大厂也放宽了对应届毕业生毕业年限的要求。


  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广大毕业生与家长呼声的积极回应,也是根据新的就业要素与环境的变化,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的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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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就业市场上,应届毕业生分为“当年应届生”和“择业应届生”。前者指当年毕业的毕业生,后者则指在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为提高就业率,国家给予应届毕业生非常多的政策倾斜,这让应届毕业生身份显得十分珍贵。


  但一段时间以来,不少人希望取消应届毕业生身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声音?


  对于享有应届生身份的毕业生来说,在获得更多机会的同时,其实也出现一些顾虑。比如,由于这一身份绑定的“福利”过多,加上以往认定条件相对严苛,很多毕业生为了保住应届生身份,主动缓就业、慢就业甚至选择延迟毕业。有些毕业生即便争取到工作机会,也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反而宁愿“打零工”,这在大学生就业实践中的副作用越来越大,对大学生就业的掣肘和阻碍越来越凸显。


  对于因为身份被拒的求职者来说,这也是一种不公平。招聘时限制应届生身份,使得离职再就业人员重新就业时频频碰壁,也给超过择业期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求职增添阻碍,带来招聘只看年龄、身份不看能力的错误导向。


  应届生的“身份福利”,对于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欠缺、在就业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而言,是区别化保护,出发点虽是好的,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这种“保护”已经让就业的“天平”失衡。而真正的好政策应该是能优化就业环境,促进就业,而不能给就业造成障碍、让“保护”变“桎梏”,更不能造成另一种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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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可以看到,除了应届毕业生身份问题,当前就业中仍有许多不公甚至歧视现象存在。


  比如,招聘时对求职者年龄、性别等的限制。近日有网友发帖称,自己在应聘某奶茶店店员时,被招聘人员告知门店只招18—25岁员工,而当事人因28岁被拒。这些日常招聘过程中常见的“条件”,用人单位视其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捷径”,甚至有一些用人单位变本加厉,将身高、出生地等与个人能力或绩效无关的要求设为招聘门槛。如此条件,让求职者们很无奈。


  再如,近些年新出现的职业空窗期歧视、第一学历歧视、新型健康歧视。“我能明显感觉到,半年以上的空窗期,是求职者的一个‘坎’。”一名95后求职者辞职备战考研没有上岸,再度踏入求职市场,将近一年的“职场空窗期”成了她无法忽视的阻碍。这些与工作能力无关的条件被作为招聘时硬性或“隐形”的门槛,无疑侵犯了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而“隐形歧视”易隐藏、难界定,也极大增加了监管和惩处的难度。


  眼下,种种“奇葩”的招聘要求屡见不鲜,令不少求职者感到“被冒犯”,但又“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就业不公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于个人而言,部分群体无法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这会加重个人的不公平感,影响其前途命运以及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知;于社会而言,就业歧视破坏社会公平正义,阻碍人力资源的科学配置、造成浪费,不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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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如何更好地促进就业?公平,是对就业最大的保护;反歧视,是毕业季最好的礼物。为应届毕业生身份“做减法”,就是在对应届生进行区别化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公平就业的一种体现。


  当然,要消除就业市场上各种形式的不平等,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从各方面发力,逐步推进。


  首先,监管到位,及时纠偏。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法律法规,扩大有关就业歧视的界定范围,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发挥好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窗口、热线作用,设置人社部门官网线上投诉专窗等。只有让受害者能够快速便捷地寻求帮助,并及时有效纠正企业违法行为,才能让就业歧视无所遁形。


  还可以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加强舆论监督,督促企业和个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就业市场的公平公正。


  其次,政策引导,择优选才。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设置有关性别、婚否、身体健康情况等“条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不愿承担潜在的用人成本。通过税收优惠、信贷利息补贴等政策,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解决用人单位的人资“后顾之忧”,引导用人单位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同时,不断探索优化招聘流程,通过科学合理的筛选方法,选出更合适的人才,确保人岗相适。


  再次,加强宣传,树牢反歧视观念。鼓励高校加强就业指导,帮助毕业生在就业前做好职业规划,在就业时注意防范风险,在就业后知晓权利义务以及就业权益被侵害后的维权依据和救济途径,达到教育与社会的连接。加强反就业歧视宣传,让就业者充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力争获得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待遇。


  维护就业公平,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只有形成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和就业氛围,每个人才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提升就业的质量和稳定性。


来源“山东宣传”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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