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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截止!@淄博企业,有意向的快报名!

齐点淄博 2024-09-05 10:34:43 阅读量:

2024-09-05 10:34:43

9月3日

淄博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组织报名

淄博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参与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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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商务局,高新区工信商务局、经开区商务局、文昌湖区投促中心:


为贯彻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商务部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7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将于近日启动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现公开组织企业报名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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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申报条件

1.在淄博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显示器与主机为一套)、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的销售企业。

2.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3.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备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家电送新、收旧、拆装等服务。

4.具备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与政策实施服务平台对接,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上传政策所需的相关商品信息及数据。

5.通过自营或合作,具备家电上门回收和拆装能力,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省内资质拆解企业。

6.具备接受主管部门抽查、审计、检查的条件。

7.具备资金垫付能力。


(二)相关要求

1.要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参加活动的家电商品在卖场展示时,应明确标注“淄博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商品”“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2.要按要求布设或升级改造相关收单机具。与淄博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按要求布设或升级改造相关收单机具。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等内容。

3.建立销售台账,主动接受监督核查。台账要详细记录所售新机品牌、品类、型号、商品条形码数字、购机发票、能效(水效)等级、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商品出库信息、物流和安装等信息。活动中所有销售的家电要留存销售发票、出库数据、安装情况等相关资料,配合后续相关审计检查。

4.建立收旧台账。包括交旧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以及废旧家电品牌、品类、数量、去向等信息。活动中回收的废家电交与省内正规拆解企业,留存正规发票和交售清单。

5.消费者在消费后退货的,销售企业应按照以原路返回方式进行退款。未向补贴活动平台申请并取得同意,严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退款。若退货时补贴已拨付至销售企业的,销售企业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

6.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凡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消费纠纷舆论影响、经查实的套取和骗取政策资金行为和产生其他恶性影响的企业,立即停止活动参与资格。营业执照注销、吊销的,或者自愿申请退出的,活动资格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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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PDF电子版同时提报),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申请表(附件2)。

2.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承诺书(附件3)。

3.参与活动商品报备表(附件4)(同时提报可编辑电子版)。

4.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打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没有完成备案的,提供与合规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并附回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

8.线上企业需要提供线上销售家电的合法资质ICP许可证等与本项任务相关的资质和支持线上支付功能的证明材料。

9.企业风险管控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10.区县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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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方式


1.申报企业应于9月5日17:00前向登记注册区县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5。

2.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本地区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于9月6日17:00前将《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及企业申报材料(PDF电子版)报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留存备查。

3.市商务局审核确认家电销售企业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参加本次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

4.市商务局对活动参与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实施动态管理。后期,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参与活动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进行动态调整。

市商务局联系电话:3190263、3190230;

邮箱:zbsswjsczxk@zb.shandong.cn


附件:

1.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汇总表

2.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申请表

2-1.家电销售企业参加活动门店申报表

3.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承诺书

4.参与活动商品报备表

5.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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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商务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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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市商务局、今日张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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