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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淄博发布提醒告诫函

齐点淄博 2024-09-25 17:06:28 阅读量:

2024-09-25 17:06:28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规范婚丧承办经营者

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婚丧承办经营者:

为贯彻落实市委深化农村移风易俗的工作部署,现就规范婚丧承办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 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切实履行价格管理主体责任。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 各相关经营者提供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除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外,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 各相关经营者提供延伸服务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 各相关经营者标识的价格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利用标价形式进行价格欺诈。

各相关经营者应按照提醒告诫要求,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置;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欢迎消费者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9月23日

来源:淄博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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