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认识这4男1女?淄博4地发布悬赏公告
9月27日
高青县人民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高青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高青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7日
9月27日
临淄区人民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9月25日
张店区人民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2024年第38期)
张店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仲华与被执行人周麦东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周麦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王仲华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麦东,男,1968年06月04日出生,汉族,住周村客运中心门头房附房西1号。
执行案号:(2024)鲁0303执2299号
执行依据: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2023)鲁0303民初6724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悬赏标的:9000元
悬赏金额:凡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周麦东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线索),举报人提供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在本案执行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有关信息。并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奖励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联系电话:0533-2862676
联系人:于法官
9月25日
周村区人民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来源:高青县人民法院、张店法院、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