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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齐点淄博 2024-10-10 16:24:30 阅读量:

2024-10-10 16:24:30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齐文华

10月10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情况。

2022年10月,我市入选国家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创建期三年。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以城市为组织主体,以建设“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为目标,为打造集约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化、集约化转型提供经验借鉴和模式参考。

发布会上介绍了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和奖补办法。

《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企业认定。第二部分是组织考核。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实行年度考核,由区(县)、市两级进行审核并考核打分,考核得分小于80分为不合格。第三部分是引导激励。试点企业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享受优先通行路权和停靠政策,领取专用通行标识;考核合格的试点企业可申请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奖补资金;考核合格的货运枢纽、公共配送中心可申请建设奖补资金。

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在新能源车辆运营、配送中心建设、先进组织模式推广应用、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奖补对象分为三类:达到《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考核标准,并且在考核周期内考核合格的货运枢纽、公共配送中心,以及满足要求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

根据奖补办法规定,在奖补周期内,按照30万元/个的标准,对考核成绩前3名的货运枢纽进行奖补;按照10万元/个的标准,对考核成绩前5名的公共配送中心进行奖补。满足奖补标准的货运枢纽、公共配送中心,在验收通过后,进行一次性奖补。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奖补。在本市范围内月实际运营里程达到1600公里的车辆,按照最高不超过每车每月320元进行奖补累计,奖补周期末对单车奖补金额进行核算。车辆运营奖补分为2个周期进行核算,分别为2024年政策实施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一奖补周期内同一车辆只能申请一次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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